文: Polly Lo
歡迎轉載,版權屬作者所有, 轉載時請註明作者及出處。 問: 十一奉獻單單是舊約的律法?現代的信徒還要守這律法嗎﹖ 奉獻的舊約基礎 其實神藉摩西頒佈律法之前,已有施行十一奉獻。聖經首次提及十一奉獻是亞伯蘭把所得的十分之一給祭司麥基洗德(創十四20)。到了耶和華頒布律法,提出地上所有的十分之一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(利廿七30)。百姓如此行是表達了承認一切皆出於神的賜福及對神之感恩。 其後上帝為照顧沒有分到地的利未支派,而把這十分之一賜予利未人,供應他們的生活所需,好讓他們專注於會幕的服事。利未人從這十分之一中再取十分之一作為舉祭獻給神(民十八21~32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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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anuary 20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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