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: Polly Lo 歡迎轉載,版權屬作者所有, 轉載時請註明作者及出處。 問: 信主之後是否一定加入教會? 教會是什麼 「教會」的希臘文是εκκλησία(ekklesia),一般泛指一群人的聚集。該詞在新約中作為基督教的特殊用語方面,主要指基督徒的聚會,引申出來就是「普世性的教會」(或稱「大公教會」,如徒九31;林前六4;弗一22;西一18等)。此外,這詞亦有另一個意義,指某地方的基督徒群體,即「地方性的教會」,如耶路撒冷教會(徒八1)丶哥林多教會(林前一2)丶帖撒羅尼迦教會(帖前一1)等。使徒保羅提出不管是普世性或地方性的教會,都是「神的教會」(林前一2,十32)或「基督的眾教會」(羅十六16)。[1] 教會是屬靈的群體。耶穌被聖靈充滿去履行在世的使命(路三21~22)。教會是祂工作的延伸,有聖靈的臨在而得著能力,與人分享福音、在世上作主的見證並互相關顧(徒一8,二43~47,四31~37)。保羅亦指出教會是基督的身體(林前十二27;羅十二5;弗一22~23,四12),有基督作為元首(弗一22,四15;西一18)。信徒在基督裡「從一位聖靈受洗,成了一個身體」(林前十二12~13 ),因為「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,並且各自作肢體」(林前十二27)。[2]基督的身體既合一又多元。聖靈降臨使初期教會蓬勃成長,三千人信主受浸。雖然信眾有不同的背景(有作奴隸的,亦有自由的),但在基督的身體如家人一樣彼此相交丶相愛,敬虔地祈禱敬拜、擘餅記念主,並傳福音,成就主的大使命。 教會對信徒的重要性 從聖經中所揭示的教會性質,可見信耶穌不單是個人得救的經驗,與神重建的亦不止於單對單的關係。作基督徒是歸入一個被呼召出來的群體,就是基督的身體。地上的堂會正是基督身體的具體彰顯。今天基督徒在教會裡以神的愛為基礎,藉聖靈的幫助,同樣可經歷到初期教會的相交丶相愛,彼此建立,並一同踐行使命,活出基督的樣式。 現今基督徒不參與教會聚會有很多的原因。或許有信徒因與教會肢體關係疏離,而未能投入教會生活。初信者若在教會中沒有熟絡的弟兄姊妹,參與聚會時又沒有人與他打交道,的確難以融入教會。要知道相交不單是社交活動,是須要互相開放,才能體驗到屬靈生命的共享與心靈的契合。因此教會的新舊成員都有責任踏前一步,「要彼此相顧,激發愛心,勉勵行善」(來十24)始能建立更深的關係,互相造就。教會要為信徒設立合適的小組或團契,並鼓勵委身,一同作百般恩賜的好管家、各盡其職去事奉,以建立基督的身體(彼前四10)。 或許信徒在互動之中對弟兄姊妹失望,因而離開教會。既然人是有限的、仍有罪性的,由人所組成的教會也不可能完美。敞開心靈與別人交流,彼此進入生命的最深層領域,是需要有智慧和互相尊重。聖經中有關包容、接納、饒恕、相愛等的教導都是要我們在實際的群體生活場境中實踐。信徒在神的家互為肢體,身體上的每個部份都同樣重要。因此應好好珍惜,把握在主裡和好的機會,一同藉禱告交給神。這亦是作見證的機會,因為眾人看見信徒彼此相愛的心,就認出他們是屬主的(約十三35)。 以工時長見稱的香港人,往往由於工作繁忙而無法參與教會聚會。教會的眾肢體當然要格外關顧守望這些忙碌的弟兄姊妹。教會是基督的身體,身體上肢體的喜、怒、哀、樂彼此相通,因此應互相支持。[3]可是信徒也不能以忙碌為由而忽略教會生活。否則只會容易失去在教會中得著信仰的餵養與肢體相互支持的機會,令自己在戰場一樣的職場上陷入單打獨鬥的困境。 也許有人認為自己既是普世性教會的成員,未必需要參加地方性的教會。平日跟其他信徒有交往,在主日收看講道崇拜的電視節目便可。當然,個人對神的敬拜是必需的,但根據聖經,神的心意是屬祂的人都一起聚集,同心合意來敬拜讚美祂(包括詩一一一1;來十二22~23;啟十五4)。因此我們不可忽視在教會內的集體崇拜。此外,按聖經和教會的傳統,神一般也會為每位信徒預備一家地方教會,除了特殊情況(如病患、身處的封閉地區不容許教會的設立),信徒也會在地上的教會聚會。我們活在自由城市中的信徒,更應珍惜神為我們所揀選的教會,與弟兄姊妹相處如家人一樣,經歷主為我們預備的喜、怒、哀、樂。 盼望每位信徒都愛肢體、愛教會,並委身於教會。 [1] 陳惠榮編:《證主聖經百科全書》(香港:福音證主協會,1995),頁1002,見「教會」條。 [2] 同上。 [3] 唐佑之:《教會論》(香港:真理基金會有限公司,2008),頁135–36。
1 Comment
敖洁霞
15/10/2024 03:56:24 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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